資料分享(15)
媒體報導(13)
學員佳作(27)
精神衛教(26)

 


◎ 精神衛教(26)>
兒童青少年相關(24)>四歲孩童可能受電視影響產生暴力行為 - 翻譯:夏芬
四歲孩童可能受電視影響產生暴力行為 - 翻譯:夏芬
2006/10/06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四歲孩童可能受電視影響產生暴力行為 翻譯:夏芬 審訂:Sih Rong / Huang

作者:麥姬.麥基(Maggie McKee)
來源:新科學人新聞網(NewScientist.com)

最近一項研究顯示,幼童看太多電視,比較容易出現凌虐他人的行為。因此,研究者建議,可能需要譴責兒童卡通內容漸具暴力性的現象。

過去已有研究顯示,看電視會導致學齡兒童和青少年行為暴力化。西雅圖市華盛頓大學的經濟學教授希爾曼(Frederick Zimmerman)的研究團隊更發現這些現象可以追溯到四歲孩童身上就會受到影響。

研究團隊使用過去對全美國1266個四歲兒童的收視量調查的資料,向兒童母親進行追蹤,詢問當兒童長到六歲∼十一歲之間時,他們的行為是否有暴力傾向,或是較常欺負他人。

希爾曼的研究小組發現,每日看電視3小時半的四歲兒童,比完全不看電視的那些兒童,出現暴力傾向的機會增加了25%。而每天看8小時電視者,比不看電視者,有暴力傾向的機會增加了200%。

對暴力麻木

研究小組沒有分析這些兒童看的是哪些電視節目,不過希爾曼教授認為兒童們收看的主要是動畫電影和卡通影片。他說,這類節目很可能與電影有相同的趨勢;他引述一項最近的研究報告,該報告顯示目前大多數的普遍級兒童電影平均包含9分鐘半的暴力情節,比1940年的6分鐘增加了一半以上。

「我懷疑,這些暴力性的動畫節目使孩子們對暴力麻木。」希爾曼教授說。「父母們應該了解,即使一個節目或影片是為兒童製作的,並不代表它對兒童就一定是好的──特別是對四歲兒童而言。」

希爾曼教授認為,父母不妨遵照美國小兒科學會(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)制訂的原則──兩歲以下孩童完全不要看電視,兩歲以上孩童最多每天看兩小時。小兒科學會發表的相關文章(該文刊登於Archives of Pediatrics & Adolescent Medicine期刊)裡也說:「超時看電視的所有可能後遺症,除了肥胖、注意力渙散、以及一些攻擊行為之外,我們也加進了『凌虐他人』一項。」

雙重壞處

研究小組檢查了兩項可能減低凌虐傾向的因素──認知刺激、與照顧者的情感支持。研究結果發現,當父母親經常讓兒童接受觀念的刺激時──例如讀書給孩子聽、帶孩子參觀博物館等等──孩子發生凌虐傾向的機率減少了三分之一。若父母經常給孩子情感上的支持,例如一起吃飯、談心,也使兒童日後的暴力傾向減低了三分之一。

「這幾項因素各自具有獨立的影響力。」希爾曼教授說。「因此,父母如果不讀書給孩子聽,同時又把孩子長時間放在電視機前面,將會有雙重的壞處。」他說,孩子出現凌虐傾向的機率將會大增。

有人可能會反駁說,有些孩子天性上就帶有凌虐他人的因子,而父母可能會因為難以照顧這樣的孩子,才把他們放在電視機前面,以減低與孩子的衝突。這麼一來,電視節目就不是決定性的因素了。

然而,希爾曼說,在研究過程中,即使把認知刺激、情感支持、以及看電視這三個因素拆開後,檢視個別的效果,其結果仍然相同。因此,先天個性不良的影響因素已經在這樣的分析過程中被減到最低了。
│上一則 ││下一則 │ 回上頁

 

Copyright©霍格華茲催眠醫學院Rights Reserved ◎版權所有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