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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催眠(9)>催眠是什麼?- drhuang
催眠是什麼?- drhuang
2006/06/02
催眠是一種在催眠師影響下,所引發的注意力集中狀態,這也是自我控制,才能進入催眠狀態,所以說,其實所有的催眠,都是形式上的自我催眠,治療師只是扮演引導者的腳色;催眠的目的,與冥想一樣,透過意識與潛意識,使心智與心靈重新架構,換句話說,我們在催眠狀態中時,可以或深或淺地,察覺到自己的意識與潛意識對話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大家對催眠誤解最多的,莫過於把催眠當成睡眠來解釋;催眠本身並非睡眠狀態,它和睡眠是截然不同的;曾經親身體驗過催眠現象的人,大體上應會感覺到幾種和一般與催眠聯想在一起的觀念上的謬誤。首先,催眠與睡眠是完全不同的意識經驗,至少在熟睡時,催眠是有意識的,我們對於外界環境的變化,並不具有意識層次上的知覺。但是在催眠狀態下,我們的意識其實是很清晰的,是處在一種緩慢而持續、感覺極佳的狀態,仍然能夠感測環境的聲響、照明強度的變化等,也有充份的自體感覺(例如自己的坐姿、手臂的位置與重量等)。


特別是對於催眠師所給予的提示與指令,具有完全的傾聽與理解能力。其次,催眠過程也不涉及催眠師與受催眠者間意志力的角力,一個正常的催眠歷程,雙方的關係是在相互合作的迴饋機制下進行。再來,催眠不可能產生超自然現象,例如讓人懸空浮起。但是催眠的確能夠讓人不費吹灰之力地將身體挺直,像木板一般頭腳擱置在兩張椅子上,身體懸空而久久不墜,肚子還可禁得起一個人站在上面。



一個人能被導引至多深的催眠狀態,與他能接受暗示的程度有關,而這個能力是在智商以外,心理學家所測量過的人類心智能力中最為穩定的特徵,有些研究的資料甚至顯示它比智商還要穩定。



催眠有各種不同的深度,催眠的深度一般可分為三級,由淺至深依次為動作支配期、知覺支配期,以及最深的催眠狀態稱為記憶與性格支配期,絕大多數的人均可在適當的催眠下,進入動作支配期,這是最淺的催眠狀態,也稱為淺眠狀態;例如,傾聽催眠師的引導,有助於被催眠者,將注意力集中在催眠師的建議,產生反應,在這個階段中,受催眠者身體的肌肉從原本由本人的意識控制,逐漸轉而接受到催眠師的言語控制。


一般來說,只要受催眠者已經進入淺層的催眠狀態,例如催眠師唸「我現在從一數到三,當我數到三時,你的眼皮就會變得非常非常沈重,重得怎麼睜都睜不開了。」這段催眠台詞後,被催眠者就會很驚訝地發現,自己似乎突然忘記如何控制眼皮肌肉的動作,因此即使怎麼努力睜眼,眼皮就是無法抬起;如果這個時候會隨著催眠程度的加深,催眠師所能控制的肌肉數及肌肉群就越來越多,甚至能使受催眠者身體僵直如木板一般而可以架在椅子上。


在知覺支配期的中等程度的催眠又稱為「感覺主控,又稱為類癇狀態」,受催眠者的知覺經驗可被暗示控制,而體驗到嗅覺、味覺、膚覺、聽覺乃至於視覺上的幻覺,在這個階段,我們可以隨心所欲的控制五感,如果此時,你暗示自己:「事業蒸蒸日上,財源廣進,獲得旁人的肯定…」,你就會覺得自己真的處在這麼一個情境當中;雖然進入潛意識中的是假體驗,但在日常生活中,你便會依照潛意識的指示,針對此一情境採取行動。


記憶與性格支配期又稱為眠遊狀態」,一進入這個階段,你便能夠看到自己的過去,這是因為你的過去,一般都將它認為全部記載在潛意識中的緣故(這一點,已經被證明是錯誤的記憶機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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