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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照催眠、針灸最多判七年-中華資訊網(http://www.ttnn.com/cna/news.cfm/051124/63)
2006/05/09

無照催眠、針灸最多判七年

催眠師曾耀曾疑似為人假催眠真扎針,衛生署昨天已去函台北市政府衛生局,要求依法查處。衛生署表示,單純的催眠只是一種技術,不涉及醫療行為,若運用於心理治療,只有醫師可以做,臨床心理師也必須經醫囑才能進行。此外,針灸屬醫療行為,曾耀曾若查有扎針行為、又沒有執照,就是密醫,最高可求處七年徒刑。美國催眠學會認可的講師訓練師陳一德昨天表示,催眠一般不會以針扎做侵入式治療,更不以針檢測進入催眠深度,消費者自己就可以辨別真假。以催眠治療為專長的精神科醫師洪裕明表示,催眠深度分六級,每一級都有簡易的測試方法,但就是沒有用針刺這一項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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